美国商务部修改对华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反补贴终裁结果
2019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的反补贴终裁结果如下: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TyreCo. Ltd.)的反补贴税率为63.3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双钱集团上海东海轮胎有限公司、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Shanghai Huayi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Double CoinHoldings Ltd.、Double Coin Group (Jiangsu) Tyre Co., Ltd.、Double CoinGroup (Chongqing) Tyre Co., Ltd.、Double CoinGroup Shanghai Donghai Tyre Co. Ltd.、Double CoinGroup (Xinjiang) Kunlun Tyre Co., Ltd.):20.98%;中国其他企业反补贴税率为42.16%。
2017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作出产业损害否定性裁决,裁定从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2018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重新就本案的“无损害”裁决进行审理。2019年1月30日,美国ITC重新作出裁决,认定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及公共汽车轮胎存在政府补贴,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ITC重新作出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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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贸易救济案件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