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9月2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意见》对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技术先进、工艺成熟、装备可靠、管理规范、风险可控。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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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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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石化行业信息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