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高兴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电话:010-66556294
电子邮箱:swmd@mee.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玉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电话:010-84915280
电子邮箱:liuyq@craes.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附件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9-11-13
- 2022-05-05
- 2019-05-14
- 2022-03-18
- 2022-06-29
- 2021-05-21
- 2023-02-06
- 2019-05-28
- 2023-08-14
- 2022-01-03
- 2019-11-06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