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高兴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电话:010-66556294

电子邮箱:swmd@mee.gov.cn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刘玉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电话:010-84915280

电子邮箱:liuyq@craes.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附件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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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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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