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徐亚

联系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hwmd@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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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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