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


依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规定,《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二十四届会议批准的对《关于化学品附件》的修改将于2020年6月7日对全部缔约国生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监控化学品领域依法行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现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国家禁化武办)。


联系电话:010-68205588/68205583

邮箱:wxy@miit.gov.cn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国家禁化武办)

邮编:100804


附件

1.《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公开征求对《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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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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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