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丁鹤、张龙
电话:(010)65645770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附件
2.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2020-10-28
- 2022-05-05
- 2019-05-14
- 2022-03-18
- 2022-06-29
- 2021-05-21
- 2023-02-06
- 2019-05-28
- 2023-08-14
- 2022-01-03
- 2019-11-06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