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与“碳中和”相关政策汇编



什么是“碳达峰”与“碳中和”?





碳达峰



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以年为单位)在一段时间内达到峰值,之后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由于经济因素、极端气象自然因素等视情况可以适度允许在平台期内出现碳排放上升的情况,但不能超过峰值碳排放量。




碳中和



通常讲,碳中和是指国家、区域、公司、团体、个人等在一定时间(一般是是1年)内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植树造林、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方式清除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国内主要工作节点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碳排放要求:“十四五”时期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展望美丽中国: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八大重点工作之一。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统筹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科学设置目标、制定行动方案,要尊重规律、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要积极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目标、举措和成效,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硏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发挥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引领作用。




政策汇编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  令第19号

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国环规气候〔2020〕3号  )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 环综合〔2021〕4号 

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生态环境部 环办气候函〔2021〕85号 

关于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21年第21号 )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 环环评〔2021〕45号)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 发改运行〔2021〕266号 

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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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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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